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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胃癌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

胃癌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 沈阳门店1员工,12年入职,合同于16年4月到期,期间订立了3次劳动合同,15年5月底员工查出早期胃癌,做了治愈手术,于6-8月休病假,9月回店铺正常上班,现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问要如何赔偿?需赔偿哪些项目,是否是4个月的经济补偿+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就可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nny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4-08 11: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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