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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您好,我于2009年出借一笔款,有借条的。之后还陆续有其他借贷资金往来。除2009年这笔,其他的都结清无疑义。今年准备起诉让对方还2009年这笔款,对方拿出一张2011年汇给我的个人业务凭证作为2009年这笔款的还款一部分的依据。事实上这笔款是还其他的借贷,金额也小于借条金额。借条上也没有还款备注,请问对方出示的这个凭证可作为还款依据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水仙花头(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10-21 16:4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24 15:13
这个一般不能单独证明已经还款,但具体还要看法院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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