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认定
关于家庭共有财产的认定 我和我丈夫六年前结婚,婚后一直与他父母和他的弟(还在上学)在一起生活,没有分家,由于他父亲经营生意,他一直给他父亲开车,偶尔用他爸的车在外边干点私活,有时也就贴补家用了或者都修车用了,所以没有交过生活费也没有提过关于工资的事,前年家里说买房,第一次交钱时我们拿出了一小部分,房子写的他母亲的名字,房子盖好后我又拿了交房的钱,然后又自己装修搬过去住了,在这段时间中我丈夫不给他们开车了,他们自己又雇的司机,每月差不多开2000元的工资,我想问一下在我们给他家开车的这五年中算不算为家庭创造了部分共有财产,旧房子不是我们婚后所得,可是这新房子算不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空邂逅(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09-10-17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