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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争夺问题

关于房产争夺问题 老夫妇膝下3个女儿1个儿子,老夫妇一直与儿子儿媳共生活在一套房子里。近日老夫过世(未留遗嘱),老妇与3女儿因不满儿子儿媳某些行为无法与其共同生活要求儿子搬离,儿子称其房子从小在次居住故有居住权,然而房产证为过世的老夫名字。
故老妇与3个女儿想起诉给儿子,将应有的继承过世的父亲的那份房产以现金补偿,以要求儿子、儿媳搬出房子不予其二人生活。
请问此举是否可行?儿子应继承房产的百分之多少(还有三个女儿也应继承)?案件受理费是否将房产估价总额作为标的?还有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ji……(天津)
提问时间:2011-10-2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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