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请问这样一个案例,是怎么量刑?
请问这样一个案例,是怎么量刑? A方和B方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均从事投机倒把生意(外币黑市买卖),人民币均是通过银行账户口头承诺协议,互相汇款(事发前曾经保持5年之久这样关系的大金额往来)事发于2001年,由于B方出现经济问题,被C方骗取百万元,跑路。B方则问A方借取35万元后,不知所踪。A方报案,并称该35万元为货款,以诈骗罪报案。(互相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现在B方被公安抓获,请问这样得一个情况在法庭辩护是否能定义为诈骗罪?再者B方现今愿意全款退还A方,是否对案件有帮助?假若成立诈骗罪,又是如何量刑?请各位法律工作者,给予中肯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snip……(广东-阳江)
提问时间:2011-10-20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