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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少数民族配偶落户政策问题
上海外来少数民族配偶落户政策问题 我是07年2月结婚,按照09年以前政策是5年报户口,现在改7年。但是《有关条目说明》中关于“‘优先报入户口’是指女方是外省市(区)少数民族人员在市区居住达7年,优先解决。男方随女方或申报郊县户口时间相应缩短。这个政策在“上海民族和宗教”网站咨询那里看到,可是找不到出处,上海市信访办说如果找到这个出处给我想办法5年入户口,可是我找不到。请问你们能帮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Mu4131()
提问时间:2011-10-20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