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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 我家抱养了一个男孩子,今年17周岁,初中未毕业就不读书开始干坏事。现父母已年老,他经常偷家里面东西、撬柜子强行偷钱偷贵重东西,去社会上干坏事,前两天,趁父亲不在家,强行撬开柜子拿走钱,偷走了家人的身份证,还准备凶器伤人,去公安、派出所报案,公安局、派出所说此事系家务事,不管。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如果解除了,他再干类似的事情,就不算家务事,我们就可以报警了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zT1809(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1-10-2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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