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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幼儿园传染了手足口病死亡,幼儿园应承担的的责任

女儿在幼儿园传染了手足口病死亡,幼儿园应承担的的责任 我女儿在幼儿园传染了手足口病,初期是老师在晨检的时候发现的,然后去医院就诊,过后确诊了是手足口病,在医院掉了两天水没见起色,然后转院儿童医院,去了当天就急救,然后二天后救治无效死亡。请问我是不是有权向幼儿园要求赔偿?平时我女儿体质就差,我也不带她去什么公共场所,她也不接触什么人,所以我认为我女儿是在幼儿园感染到的,因为先前也有过一例,女儿的离去对我们打击太大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我请求你们的帮助。
----------------------------------------问题补充:--------------------------------------------------
保健老师在晨检时发现我女儿可能感染了手足口病?建议我去就医,到了医院过后,我跟医生说我女儿可能感染了手足口病,医生检查过后说我女儿只是普通的发热,于是就给我女儿挂了吊水,下午掉好了就回家了,第二天医生还是给挂了吊水,但还不见好转,然后医生发现我女儿有明显的手足口迹象,要求我转院,当天下午我带着女儿去了儿童医学中心,一到那里医生要求隔离,并放在重症监护室,然后告诉我叫我回家等消息,我女儿脾气很倔,离开我就哭个不停,我以为到了那个医院医生会照顾好的,我一狠心就回家了,当天晚上我就忐忑不安,一夜没睡着,第二天医院打电话来说我女儿不行了,我一下就摊了,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护士告诉我医生正在抢救,直到临近中午的时候,医生叫我们进去,告诉我们这可能是最后一面了,尽管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有了心跳,但医生告诉我们,我女儿已经没有什么生命的体征了,只能靠机械来维持生命,我不甘心,我想会有奇迹出现的,在观察了一天过后,我彻底的失望了,她终于离我们而去。在医院结账的时候,我发现在我们进入重症病房至第二天抢救前的那段时间里,医生只为她打了两针葡萄糖、心跳监测、和所谓的特别护理,我感到很气愤,短短两天的时间里的两万多的医疗费中只有两瓶葡萄糖是针对的药以外,其它都是急救产生的费用。我希望你们能给我详细的解答??如果我要起诉,我该起诉谁?我如何要求赔偿?可以赔偿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手足口(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10-19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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