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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

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 我与单位一同事于2010年10月11日发生争吵,并有了轻微的肢体冲突,事发当天对方即到派出所报案并到医院挂床住院,因事实上并无多大伤害,且对方在当地泼辣不讲理是众所周知的,大家都知道她是在耍泼,所以派出所一直未对此事做任何调查处理,2011年10月12日,对方到法院起诉要求我赔偿医药费1619元,其他费用若干,请问,她的诉讼过了诉讼时效没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x1004(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1-10-19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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