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购买社保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购买社保 你好,我于2007年3月进入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上班,我任电脑广告员(兼招聘部组长)一职,于2008年元月份回家结婚(老公是1976年的,我是1982年的),2008年7月在黄江镇医院证实怀孕(有病历本),因妊娠反应严重,请了两个病假休息,病假期间,老板曾经让高层领导找我谈话,暗示要我自动辞工,我没有同意.自2007年3月入职(我和老公在同一家职业介绍所)以来,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购买社保,我请了两个月病假,公司没有给我任何病假工资,至今我已经怀孕4个月了;我们上班时间是每周6天8.5小时工作制,可按劳动法规定是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1.如果我现在以公司不签合同和不购买社保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2.如果我要同公司打官司,有几成的胜算(我和老公有工资能证明和公司有劳动关系)?
3.因为两个多月公司不发病假期间工资给我,听说如果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还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开证明,可我现在连产前检查的费用和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不知道该怎么办?应该用哪种法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线急等,如果有对此方面的法律知识或者打过相关官司的专业人士,请尽快回复,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ali()
提问时间:2008-10-18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