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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押金不取回,是否还需支付房东索要的押金外的费用?

违约押金不取回,是否还需支付房东索要的押金外的费用? 律师,你好!我与房东签订了3年合同,在住期间,花洒是坏的,电磁炉开火2次后坏了,接着顶灯也坏,马桶每天都散着臭味,东西接二连三的坏给房东说房东未曾予以解决,一味敷衍说给我时是好的,房子本身见不到阳光,住了7个月后实在受不了,在付了当月房租后,当月未住满便搬离,未曾找过房东要回2个月押金,期间小区电表新装,不知去哪缴费,有5个月水费(31立方),一个月电费,52元有线电视费未缴,现房东除向我要这2笔费用外、还有一个月物业费(临时说是每月缴费都是缴的上月物业费,而不是当月物业费)、电磁炉费、中介费(房子现空着,如需外租,中介将收取中介费),通电话间,其侮辱鄙视语句不断,更是嚷着要去公司闹,不愿照合同上所写协商不成应由人民法院裁决。请问押金我不要回是否这些费用我都可以一律不睬,她这种索要是否合理,我不要回押金但也不再支付她所索要的这些费用是否在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面具人生(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1-10-18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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