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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昨天下午双方老人之间发生矛盾,到晚上八点左右对方老人带领

由于昨天下午双方老人之间发生矛盾,到晚上八点左右对方老人带领 由于昨天下午双方老人之间发生矛盾,到晚上八点左右对方老人带领两个儿子并携带木棍等器具到我方门前将家内两位老人殴打,之后我方报警,现在未得到解决,对方今天到警局说我方老人(60岁以上)伤是对方老人(60多岁的妇女)打的,请问对方算不算故意伤人,算刑事案件吗?我方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6-04-0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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