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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法院扣住我的执行款是不是合法?如有异议有没有时间限制?

法院扣住我的执行款是不是合法?如有异议有没有时间限制? 我经过法院申请执行了被执行人的一笔货款,但是没有拿到,不知道从那里冒出个人出来说那个货是我被执行人骗的他的,冒出的那个人拿出了被执行人的写收货凭证,但是是已被执行人的名义进行销售的,所以法院直接叫收货单位协助执行了,目前款项已经在法院帐上了,但是法院以异议的名义没有及时发还给我。请问法院拖了一个月既没有开听证会也没有关于被执行人任何字眼诈骗的公安手续,法院的行为合法吗?有期限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谢各位高人指点!



饿给院长写的信:
您好!
关于我的执行款没有按时发还一事特冒昧的反映一下情况,希望领导能维持公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9月份我在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一笔大约12万元的款项至法院帐上。我多次找到执行庭王慧丽和领导杨凯卫,他们的答复是对我所执行的款项存在异议,杨凯卫领导叫等待开听证会,我接受了他们的意见。这期间我跑贵院十几趟了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时间也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根据我了解的情况法院就是办的人情案。
理由如下:
1. 首先我所执行的是对方的货款,有对方当事人的发货单复印件,于所谓的异议没有直接关联(如果款项不是当事人所有,法院是根本无法执行的)
2. 按照法律规定有异议的需要开听证会,听证会应该在半个月内举行,至今也没有举行。
3. 本来按法律规定执行款应该及时归还申请执行人,可是到今天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主张的执行款还没有到位。
4. 停止执行款的发放没有任何书面的依据,给我看的仅仅是个传真件而已,并没有公安正式的立案手续,手续根本不过硬,纯粹是糊弄法律。(刘庭长说我执行的对方货款是骗取的已经立案执行人被通缉但是据我了解只是生意上的普通债务往来,给我看的手续是通过人情关系的一纸传真件,没有任何相关于被执行人的丝毫联系,据我咨询法律工作者这是没有关联的两个概念)
5. 法院依法执行退还我的执行款是完全合情合法的,并没有违背法律程序相反扣押我的执行款是违规的。
综上所述法院扣留我的执行款是违反办案执行程序的人情案`关系案。我希望不要用公权影响公民争取个人合法权益,影响经济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同时也避免为相关部门带来诉讼风险。尊敬的院长,如果在您的关心下我的执行款项还迟迟不能返还,因违规办案我要求法院赔偿我的利息以及由此造成的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同时我不排除请助司法委员会和检察院反贪局。(我的资金是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没有时间在为所谓的审查耗费时间,我的时间是有成本的)尊敬的院长,给您反映事属迫不得已,现恳请许院长您万忙之中抽空过问监督贵院执行局依法执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祝工作顺利!
请专家指点,我明天找院长去,先谢谢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崔世均(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1-10-1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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