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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五年前育有一女,孩子两岁时候,感情不和分开了,男方抚养女儿

我和男方五年前育有一女,孩子两岁时候,感情不和分开了,男方抚养女儿 我和男方五年前育有一女,孩子两岁时候,感情不和分开了,男方抚养女儿,后女儿4岁了,男方再婚,而且领了结婚证,现在我想争回女儿抚养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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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524863041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6-04-05 08: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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