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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15年七月份和一个安装锅炉个体人员说好九月份安装投产,当时交付百分之五十工程款1

你好,我家15年七月份和一个安装锅炉个体人员说好九月份安装投产,当时交付百分之五十工程款1 你好,我家15年七月份和一个安装锅炉个体人员说好九月份安装投产,当时交付百分之五十工程款1.5万元,只打了个收据,且未未注明何时安装完成,只是口头协议九月安装好,之后就一直没有兑现16年三月经过我家人多次催促才把原料拉来我家,但是需要我家在支付7000元货款,不得已又付款了。事后安装人员又借故推辞时间不肯施工,直至今天。如今我家人想重新找工程队安装,请问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挽回损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6-04-0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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