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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单位为名吸收投保客户的资金到期不还,应告单位还是个人?

个人以单位为名吸收投保客户的资金到期不还,应告单位还是个人? 我是2010年八月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存入定期一年 保单,保单是没有通过单位帐私自自制,上面盖有单位的公章、单位法人及复核人签名。单位法人就是利用工作之便牟取暴利。现在法人已近调走。到期的保单迟迟不付款。我想请教一下该走什么程序。有人说:“先向上级部门纪检委检举检举”。我的看法是向法院投诉单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c841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1-10-1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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