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个法律问题是否构成侵占罪?土地局是否不作为?城建局是否违法?
这个法律问题是否构成侵占罪?土地局是否不作为?城建局是否违法? 律师您好,我咨询如下案件:我父亲用《土地所有权证》抵押,在我舅舅手上借了六万块钱,已经还了三万,当时我父亲在我舅舅的记账本上签了字,后来我舅舅自己单方写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从我这里以自己做生意让我们帮忙贷款的名义将我父亲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骗走,然后在土地局将我父亲的《土地证》注销了,如今,我舅舅又在我们当地的城建局用我父亲的名义申请了《城建规划许可证》当我们去查询的时候,办下来的《城建规划许可证》却是我舅舅的名字。我父亲不懂法,现在是法治社会,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我有两个疑问:1.土地局在没有验明合同的真实合法性,也没有土地证上房屋所有人的到场是否有权利单方面注销我父亲的《土地所有权证》?2.城建部门明明收到的是我父亲的《建房申请书》却发给我舅舅《城建规划许可证》这里面两点我不明白。关于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我了解到诉讼时效是20年,如今过了差不多十年,我们还能去法院起诉土地局,城建局,和我舅舅吗?如果可以,该如何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iti……(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4-04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