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股骨骨折,钢板断裂

医疗事故,股骨骨折,钢板断裂 男,35岁,我以09年1月1号自己骑车股骨骨折,在当地医院手术钢板内固定,晦气的是4月18号在家正常扶拐行走,却突感不适,去原来医院检查为钢板断裂,院方次日给我再次手术,做的是追内钉固定,出院了院方免去此次的所有费用(1万5),再赔付1万元钱,无缘无故又受那么多的苦,院方的赔偿我觉得太不公平,当时由于无人也无精力,所以就在医院的协议上签了字出院了,现已过了6个月了,说真的,我挺不服气,35岁的我是家里的主心骨 ,搞成现在这样,我想咨询一下,向我这种情况我是否还可以向医院再讨个公道,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正常的赔偿大概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张兴东(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09-10-14 15:5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