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您好!我于2014年6月4日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您好!我于2014年6月4日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您好!我于2014年6月4日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将试用期合同收回,但一直未与我签正式合同,以前咨询过人事处,总说等人力资源部通知,但在单位的人事网站上看到自己的个人信息上劳动合同期限是2014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4日。现在如果我想辞职,会被提出要求付违约金吗?如果要求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4-03 10: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