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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出租

关于商铺出租 由于商铺租期快到,市场提出续签条件.但觉得不合理,或者可以说是霸王条款。之前快到期签的合同是是房租涨是不高于一年租期的百分之十.而续签合同上的条款是房租涨是不低于一年租期的百分之十.请问这这合同是否合理?  
  之前市场招商的时候为了吸引我们这些商户入住市场.承诺过我们商户很多事情,但都没落实.请问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有,是否可以向市场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mfe(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1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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