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以办营业执照要挟,被相关女领导强暴就不算犯法吗?
以办营业执照要挟,被相关女领导强暴就不算犯法吗? 真是很无奈,但我必须让她付出相同的代价
她是工商的领导:42岁,女,单身,
我是个体想开家物流贸易。27岁,男。已婚,
事情的起因是,我跑了很久,都办不下营业执照,就想走后门送点礼。(后来我才知道她指使推拖,令我未成功申请执照的主因)当时我送了85300元。本来是在她办公室,她说晚上再说,约我到西餐厅受有贿赂!当时她还煞有介事的给我开了张广告费的条子。
不久后,她在自己家来电话说明天即可顺利申请。借口说今晚她腰痛,让我帮她买指定牌子的药水送到她家。我很高兴的打车过去。
去她家后,却觉得尴尬想送了药水就告辞。因为她穿着很少,并言简意骇的明示。光送礼金的话,她能给我执照。也能找理由收回去。我说事已至此,我怎么办? 她说的条件让我一个男人脸红。手机关机,不许接任何电话,陪她睡3天!!
我想了一下,为了家庭和自己未来能有份事业。委屈的去了卧室。这一天,是黑色的。因为她是个道貌岸然的母狼。各种变态手段她都让我和她尝试。我能说什么呢?只是忍着想。过了今晚,明天找个借口就走了。 【其它不表,总之她是个兽】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就直奔洗手间吐了!!
她说也不是非法拘禁我。白天可以出去办事。但她下班前必须看到我。看不到执照就没戏了, 当天白天,我出去买了专用袖珍录音器。就回她家, 她回来时,同二个陌生的女人。28岁和32岁。回来的。
这一晚我提前录了音,但是比昨晚更恶心。我现在坐着打字。回想起,都会反胃!
第三天早4点,我走路回的家。我媳妇什么都没说,去厨房做的饭菜给我吃就转身回房了,我是哭着吃完的。
然后证件办下来了,她还威胁我。再次去她家之类的。说她想收回。并电话骚扰我的家人。只是一句话的事儿。我想了一下,宁愿丢人和公司不开也要曝光举报丑恶的工商领导
我有当初她亲笔写的广告费白条。是没法律效用的吗?
我还有录音,但其中关于执照的对话。只是寥寥几句。
我的手机有录音功能。后来每次她来电话时。我都会录音。
像这样的事,会判她什么罪? 判几年?
我是否犯什么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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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罗伯特T(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0-16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