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A公司在开办某公司之前,租用了某写字楼作为临时办公场所,所租用楼层的使用面积为300平方米,双方约定:“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年租金10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之内承租房一次性支付租金,出租房交付房屋。合同中对发票、装修装饰、维修和转租等事项均没有约定。A公司支付租金并进驻以后,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对方以合同没有约定为由不予提供。A公司因办公所需,未经出租房同意,重新对房屋内部进行了装修,增设了隔挡,将房屋分割成若干小间,共花费5万元。A公司租用2个月后,发现屋顶漏水,严重影响办公和使用。A公司租用6个月以后,未经出租房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了B公司,由于B公司使用不当,对房屋主梁造成了损坏。1、合同没有约定发票事宜,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A公司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提供发票?为什么?2、如果A公司同意对方不提供发票,只开收据入账,A公司是否存在涉税风险?理由?3、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后,A公司要求出租房补偿装修费用,出租方要求A公司拆除隔挡,恢复房屋原状,双方的主张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理由?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有关规定,A公司应该如何处理租赁房屋的屋顶漏水问题。5、B公司对房屋主梁的损坏,应当有谁向出租方负责赔偿或修复?理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蜂言蜂语(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0-16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