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唯一居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唯一居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我在2004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一处有水有电有煤气及一切设施,房屋布局如同楼上格局的地上一层房屋,当时开发商告知是超规划,没法办理产权,但有永久使用权的房屋。当时由于资金缺乏,想自己住要不要产权无所谓就买下来了。现楼上告开发商说此房屋属于地下室,是楼上业主所有。现开发商告我们要我们搬出来,只赔偿当时的房价和利息,我当然不同意,现房价都翻几倍了,我当时的钱根本买不起现在这么大的房子,所以不愿搬出来。请问在没有到达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且我没有第二居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s95(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0-16 21:2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