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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我们的房子等孩子满18岁后过户到孩子名下

我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我们的房子等孩子满18岁后过户到孩子名下 我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我们的房子等孩子满18岁后过户到孩子名下,并且在协议上注明此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生效。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在民政无法办理离婚而起诉到法院,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因孩子的户口问题,提前写的离婚协议法院没有采纳,房屋财产让我们另行处理,这种情况此离婚协议是否还具备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6-03-3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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