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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可不可以提起诉讼,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不可以提起诉讼,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早晨,一家人吃完早饭刚一开门,发现两名约二十五六男青年,声称儿子欠了他们一笔巨款约为一万五千元,并且要求我的丈夫还钱,否则杀了我的儿子。26日凌晨分别在两点至四点之间,大力的急促的砸门两次邻居也都听到。
二十六日晚,门前忽然想起巨大的爆竹声,看见门前柴火已点燃。铁门也被弄坏。在隔壁住的婆婆赶忙用水桶将火扑灭。邻居也提供消息说,下午有一群陌生男子也持刀来过。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散步碰见那两名开车的青年,他们客客气气的递水说不会再来骚扰。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晚,两名青年又给我的丈夫打了电话,让我丈夫把钱还上,如果不还,将开车撞死我丈夫和杀死我儿子。
我想问一下这是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或者是应怎样处理,或是诉讼。
因为警察并未将闹事人找到,也没有权利查对方。更不知道对方姓名,来历,地址。只是通过电话批评和教育。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莉莉丝ame(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03-3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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