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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008年8月5日我老婆将我前妻小姑娘“故意伤害致死”,当时法院争取我和前妻意见是否附带民事赔偿,为了追究她的恶劣罪行我们要求严判达到死刑,法院最终判了她无期,我们抗诉检察院未批准,检察院、法院让我们签字,我们均未签,主要原因是犯罪定性不准,应该是“间接故意杀人”,为此我们没有提民事赔偿,再说被告也无法履行赔偿。请问:1、这个案子能否重审,应走什么程序?二、现在能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应该走什么程序?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yp07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1-10-14 15: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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