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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酒店损坏物品问题

住酒店损坏物品问题 住店之前,我交了550块钱押金,走之前,请房主去检查房间是否有损坏,房主检查完后,将押金给了我,然后过了20分钟,房主给我打电话,说窗户损坏,请问我需要赔偿吗?后来,房主说要求派出所调查我们是否配了他们房子的钥匙,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j761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10-14 10: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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