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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再婚家庭,之前我们双方都有一个女儿,都分别协议判给了对方

我属于再婚家庭,之前我们双方都有一个女儿,都分别协议判给了对方 我属于再婚家庭,之前我们双方都有一个女儿,都分别协议判给了对方,但因为教育问题户口都在我俩名下,我们现在组成新的家庭没有孩子,想要再生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却被村子通知为不合法的,但我看了2016再婚家庭二胎生育发第15条,说我们这情况是合法的,但村里不予认可,说文件没有下达到镇上,只能按超生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6-03-29 13: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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