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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厦门集美孙厝租房子,住满了退回押金规定的时间,向房东提出搬离

我在厦门集美孙厝租房子,住满了退回押金规定的时间,向房东提出搬离 我在厦门集美孙厝租房子,住满了退回押金规定的时间,向房东提出搬离,但后面临时决定不搬,后来又搬了,房东就以我们失言为由不让搬迁,我们按照租住合同搬迁提前七天告知来做,进行了搬迁,他就是强行扣押我们200,我想咨询下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两百块钱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03-28 18: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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