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我们共同还得最后一年贷款,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属于。。
您好:
不属于。
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
房屋为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双方签订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可以约定该房屋为双方共有,并做公证。
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房屋他个人的,你有权分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
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就你们双方最后一年共同偿还的贷款,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一半,并主张相应的增值部分。
不是。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房子属于他的,
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屋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但就你们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一半,并主张相应的增值部分。
不是。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出资的部分可以要求按增值相应返还。
不属于,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你参与还贷的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偿。
不属于,仅就双方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