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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2千元,如果我诉讼这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能判定甲违约吗?

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2千元,如果我诉讼这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能判定甲违约吗? 公正无私的各位律师您们好!请帮帮我吧!!!!!!
我在网上看到有一个名叫刘忠岩的女人发布的卖农村房屋和果园的信息,随即与刘取得联系,据刘讲诉:她在农村住(身份证是该村)但是工业户有工作,1980到1996年间她在当地从农民手中买了房子3间和两块地,并种上葡萄约900株,其中1块地有《契约》手写画押的那种,另一块地是几根垄几根垄从农民手收过来的没手续,她说:“地是永久使用权,房和5亩地要价14.5万”。我当时交给刘2千元,她交给我该房的土地使用证,并写了一个简单合同定10天内办完交割(这是9月21日发生的事)。一方面,我找相关法律得知农村房屋和土地不允许城市身份的公民卖的;另一方面,刘承诺:“地是永久使用权,你放心不是永久我也不能卖,我带你到村上查台账”。果真在9月28日刘安排和她一同到村上去,但村主任明确:土地不是永久使用权,是承包给一名叫周德惠的村民的,村上不管转到谁手上经营,还有16年就收回”。当时刘还强词夺理和村主任争执,但村上态度明确!我对刘说:“你讲的土地是永久使用权,但现在不是,你这不是骗人吗?现在谁也别说违约不违约的,你把我的2千元还我,我把你的《土地使用证》还你,买卖不成仁义在!但刘拒不还我钱,还扬言“你耽误我卖了,我的铁线丢了好几百米..钱我也不退爱上哪告上哪告去”。我该怎么办?请您救救我!!!!
这是9月21日我与刘签的手写《买卖协议书》
 买卖协议书
甲方:刘忠岩
乙方:郑佳羽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东洲区石门岭村私产房屋和坐落于该村二组葡萄园约500棵17年生葡萄、口粮田二亩和叶玲家南面的原田地二亩400多棵葡萄(土地是永久使用权),以价格人民币:14.5万元卖、转让给乙方。
二、本协议签定时乙方交给甲方定金人民币2000元。如乙方违反协议甲方定金不退给乙方;如甲方违约按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即人民币4000元,甲方交乙方房屋土地使用证暂押。
三、签合同及正式交款时总钱数包括定金。定为十日内交易完成。
四、本《买卖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保留争议依法解决权。签字生效。
甲方: 手签名字 画押              乙方:手签名字 画押  
身份证号:2104211960------     身份证号:21042211970-----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没落款时间                       没落款时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怜松(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1-10-1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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