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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急!!!)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急!!!) 我的劳动合同于2014年才到期,我们单位是属于分公司,签合同都与北京总公司签,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原因是因为分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员。
    问题:1.以这样的方式裁员对吗?
          2.在一个星期前(9月28日)总公司属于我们部门领导打电话通知了我要离司的事宜,后来人事部在10月12日给我发了电子邮件,我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我在10月25日离职,合同生效日期为9月28日。这样合理吗?我应该在什么日期离职正确?
          3,解除劳动合同书上没有单位盖章签字,也没有填补偿我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什么时候发放补偿金,这样的合同我敢签字吗?
          4,我工作年限有8年4个月,如果单位不按劳动法执行给我经济补偿,我应该如何维权?
      希望律师老师能解答的详细些,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weia……(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10-1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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