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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陈律师!我福州有一个店面,之前跟房东直接租过来,店租是1万1每月,每年还要百分10的递增

你好,陈律师!我福州有一个店面,之前跟房东直接租过来,店租是1万1每月,每年还要百分10的递增 你好,陈律师!我福州有一个店面,之前跟房东直接租过来,店租是1万1每月,每年还要百分10的递增!已经租了5个月左右,我是做小吃生意的!由于其它原因,现已将店面转让给他人!新租客觉得店租貴了点,跟房东谈到降1000元,最后1万成交!但是房东押金不退给我们,说我们降低了他的租金价格,要做为补偿。还有既然转让掉了,应该是现在的租客跟房东重新签定合同,但是房东要在我们原来的合同上续签,意思是我们已经租了大半年了,即使转让给别人,也还要补5000多的费用给他!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6-03-2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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