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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诉期的概念,有人说是一旦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诉期的概念,有人说是一旦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追诉期的概念,有人说是一旦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一旦立案,就追究终生责任,是这样吗?感觉这样没道理啊,那岂不是终生都要背个包袱,是不是也应该像刑法一样将追述作为一个时间段概念,一旦追述过程过了追述期就应该停止追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3-25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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