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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约,工作地点变更,员工不同意

劳动合约,工作地点变更,员工不同意 深圳分公司要与厦门合并,办公地点移至厦门,深圳分公司办公地点要撤掉,员工不想去厦门,要怎么处理?劳动合约上写办公地点是深圳,但是有一条,乙方要理解并承诺:愿意服从甲方根据其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安排或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这种约束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员工不服从调工作地点,会不会被炒且无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ngy1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3-24 20: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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