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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二轮电动车超车时撞伤同向行驶的骑三轮车的的老夫妇,男的锁骨骨折

我驾驶二轮电动车超车时撞伤同向行驶的骑三轮车的的老夫妇,男的锁骨骨折 我驾驶二轮电动车超车时撞伤同向行驶的骑三轮车的的老夫妇,男的锁骨骨折,女的脸部受伤,经医院治疗后出院,后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我负担全部医疗费,并一次性赔偿各种费用4000元,经交警中队调解签字,并出具了调解责任书,问,调解责任书有法律效力吗?,他的子女可以再起诉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6-03-2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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