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老板不同意马上离职,如果离职就扣发当月工资。
那你就请病假去。工资要发的。 我的补充: 2011-10-11 14:51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最好的办法不要辞职。你可以通过邮寄将休假证明寄给公司,享受病休假和病休假工资,如公司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怀孕期间,无权开除,员工有权享受病休假和病休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