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路征用基本农田
具体可以要求先关部门出示为文件。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3、如果政府强制拆迁,村民可联名控告起诉。
补偿标准都是当地定的,法律无统一的规定。
补偿按着你们当地的征路政策执行即可,具体咨询你们当地村委会
征用基本农田需要省级以上政府审批
可以要求先关部门出示为文件。
1 征收基本农田,必须国务院批准,
2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我的补充: 2011-10-11 20:16
3 详情参考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