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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婚后买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因买房合同做低了总价,一部分首付款50作为装修补偿款付给房东

婚后买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因买房合同做低了总价,一部分首付款50作为装修补偿款付给房东 婚后买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因买房合同做低了总价,一部分首付款50作为装修补偿款付给房东,由女方支付有银行转账凭证,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里男方50女方20,女方的出资数远远低于男方,但加上做低房价给房东的装修补偿款(实际为首付)实际女方出资70高于男方,男方50是其父母转账给他的有银行凭证,万一离婚这房子是一人一半还是要按首付凭证的50:20的分,如果按首付凭证女方就吃亏太多了,如何保证女方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3-24 12:09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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