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家和其它2户人家因为被征到地1.4亩,有1个失地农民保险的名额和5万元的补偿款

我家和其它2户人家因为被征到地1.4亩,有1个失地农民保险的名额和5万元的补偿款 我家和其它2户人家因为被征到地1.4亩,有1个失地农民保险的名额和5万元的补偿款。但村里说这个名额要归村里进行抽签决定归谁所有,而我们在下次土地分配的时候就永远失去这1.4亩地,而获得参保的却在下次的土地分配中没有影响。请问这样合法吗?该向社保局反应还是像其它有关单位反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3-24 12:0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