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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力签拆迁补偿协议标签:补偿,协议

谁有权力签拆迁补偿协议标签:补偿,协议 我们住的房屋单位自建是多层楼房,1992年入住,随着国家房改的推行,经个人两次向单位交购房款后产权已经归个人所有,并且有鹿泉市房管部门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证书。历经近20年,我们原来的住户因多种原因,已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只是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进行了备案,以便收缴水电费。未到鹿泉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今年楼房需要拆迁,单位只和现住户协商拆迁事宜。我们有点觉着不合法规,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谁才是签署拆迁协议的主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oN6902(甘肃-庆阳)
提问时间:2011-10-11 12: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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