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们是否有理由不支付佣金?
我们是否有理由不支付佣金? 买房时,中介鼓吹可以以一半的税率促成交易,但是在实际的过户操作中,我们和卖方还是以原来的税率完成了房屋买卖和过户。之后,由于多付税金,我方认为有损失,就一直没有给付中介佣金。现在中介起诉我们要求我们给付佣金,我们是否可以以中介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构成违约为由,拒付佣金并要求损害赔偿呢?如果中介认为多付佣金是我们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与他们无关为由,要求我们给付租金,我们该如何反驳呢?之前和中介的合同中约定要求半价支付税金的约定是否违法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ricju……(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09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