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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诈骗的普仁集团,在公安局经过立案,侦察,预审,提交检察院和法院后,资金在返还投资人时, 其投资是按

嫌诈骗的普仁集团,在公安局经过立案,侦察,预审,提交检察院和法院后,资金在返还投资人时, 其投资是按 普仁永益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北京万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进行吸纳资金而建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董事长陈永强因利用该公司投资项目涉嫌诈骗2015年9月在上海被捕后,很多投资人因收不回收益和本金又无法与该集团取得联系后,才得知普仁集团的欺骗行为,现已经有投资人向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报警,朝阳分局已经在受理此案,目前,其他投资人也在相继将有关材料递交给朝阳分局报案.因该所谓普仁集团下辖了很多项目,如"航空7号的接管德国吕贝克机场,飞行员培训,还有盐城妇婴国际医院,扬州国际医院,接管德国吕贝克机场,等等, 投资人达400到500人,每人金额也都在至少50万或100万以上,其中一些投资人还未报案,请问,投资报案人数影响公安局立案吗?
该案经过公安局受案,立案,侦察,预审,复审之后提交检察院和法院吗?在清算返还投资人本金时,是根据各个项目分别清算返还呢?还是放在一起统一分配返还呢?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人如何了结进程,都需要做些什么呢?
对不起,问题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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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ngr……(北京)
提问时间:2016-03-2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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