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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未满一年的教师可以拒绝上晚修吗?该怎么维权?

哺乳期未满一年的教师可以拒绝上晚修吗?该怎么维权?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乡村小学的教师,去年八月刚生了个宝宝,现在正在哺乳期。新学期学校安排我上夜班晚修和周末补课,我提出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哺乳期未满一年工作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活动,但是我们校长说他说了算,学校安排就一定要上,不上算我旷勤。请问,我可以拒绝吗?如果要维权要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6-03-21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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