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后不肯理赔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后不肯理赔该如何处理 下午好,我要咨询一下!
2009年8月30日阴-有小雨7:42许(具体时间无法确定,第一个路人报警时间为7:43),我爸59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江阴的家中送货途经常州的东海路(由东往西行驶)在与长江路(南北向)的路口,被在长江路由北向南行常州的23岁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车头撞倒,撞击点为我爸车后座右侧货箱.双方倒地受伤,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我爸经送医院(急救中心120于8:57接到此次急救电话,9:48到达医院,常州第一人民医院到事发地点约20公里左右)抢救无效于当日早晨死亡.
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是使用的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其车未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且悬挂的是伪造的车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第16条第3项、第19条第1款、第21条、第22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2款之规定.
我爸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但车载物宽度左右各超出车把0.15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
事发路口均有交通信号指示灯且完好,路况良好但地面湿滑、视线良好,但无法查证当时交通信号灯的状态.( 路口处的南北向各有一组摄像头,各有5只,但交警称这个只拍汽车闯红灯?)
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出具该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刘某尚未成家,上有2位已出嫁的姐姐、及1位已成家的哥哥,其与其哥均居住于其父名下的二间三层的私房内。在初步与刘某家庭谈到赔偿问题时,对方称家境困难,仅同意赔偿5万元。(即便在根据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也要赔25万元以上。)
咨询问题如下:
1、 因交通部门仅出具了事故无法认清的的证明,未明确具体责任,在调解失败的这个情况下通过司法途径对我方家庭是否有利?
2、 通过司法途径后,其如果仍将不肯赔偿,后续该如何处理?
敬请有识之人予以解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vis(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09-10-06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