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关于工伤赔偿协议
关于工伤赔偿协议 在采石厂发生的矿难事故,死者和采石厂没有劳动关系证明,并且采石厂的负责人也死了,只剩下另外俩名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在出事以后就逃避出走了,在村镇干部的调解下,死者家属与采石厂其中一名股东和采石厂的负责人之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有死者家属,村镇干部,采石厂的签字盖章,还有村镇的政府公章,采石厂支付了部分赔款后,在也没有支付剩余赔款,在过了达成的赔偿协议日期后,死者家属在和采石厂交涉无果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但是法院不予支持,说这个赔偿协议没有法律效应,如果起诉了,法院只按人生赔偿经行判决,因为死者是农民,所以赔偿只有十几万,死者家属非常伤心,也很无赖,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恳求专业的法律人士,这份协议是否合法?这份赔偿协议在法律上是否给于充分的支持?在法院的判决上有无影响? 该怎么解决?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誉(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1-10-08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