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今天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对方路边停车开车门,我骑电动车撞到上面了

今天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对方路边停车开车门,我骑电动车撞到上面了 今天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对方路边停车开车门,我骑电动车撞到上面了,警察来了,判定责任都在他,我的脸撞上车门,撞开了一道4到5公分的口子,缝了八针,我就是想问这算不算毁容了?如果算,我这情况理赔的话大概能要求赔偿多少?只说我脸上的这道口子的赔偿情况,先不说误工费之类的,谢谢律师朋友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6-03-20 23: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