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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们应找谁进行赔偿,如何办理!

我们应找谁进行赔偿,如何办理! 我父亲1953年6月27日出生,当兵退伍后,于1987年公社修水库时,左臂被炸致残,小臂缺失,此时我才8岁,弟弟6岁,但我父亲身残志坚,仍然乐观豁达,并没有因为变成了一个残疾人而丧失生活的信心,而是和我母亲一道继续支承着这个不幸的家庭,并将两个未成年子女扶养成人,期间没有向政府申请过任何救助。生活过得虽然不是很好,但却能自给自足。然而不幸再次降临到了这个家庭,2010年11月29日下两点钟左右,父亲发现邻居与老潘(女)与亭子镇回龙社区请的清洁工夏礼才(男,五保户,回龙社区场管办书记冉杰的舅舅,场镇卫生这一块也由冉杰说了算)发生争执,争执的原因是清洁工骂老潘将柑橘皮扔进了他的垃圾车中,说是乡下的柑橘皮都背到了这里来扔,骂得很是不堪入耳。于是二人发生抓扯,夏礼才手中提着扫地的苕把,眼看事态要扩大,我父亲上前去劝架,被夏礼才推倒在地不能起来,几分钟后,我幺爸过来将我父亲从地上背回了家,并去找夏礼才理论,二人发生争执,争执中幺爸打了夏礼才两下,夏倒地不起,周围邻居见状,与幺爸一起将夏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后者在医院几天后去世。
这起由于吵架而引起的事故,最终导致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我父亲左腿髋关节大骨骨折,清洁工夏礼才死亡。幺爸因过失伤害罪被判有期徙刑三年,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及其它费用近八万余元。
这起事件其实可以避免的,居民多次向场镇相关领导反映,该清洁工经常在工作期间
喝酒,并多次因为小事和居民们吵架动手。60多岁的人,本来身体就不好,喝酒后情绪失控,与别人争吵,容易引发疾病而发生事故,要求换人,但相关领导却对此置之不理。而此次事故,正是由于酒后工作,与人争吵最后导致发生一死一伤的严重事故。
如今,我父亲虽经过手术,但是恢复得不好,经检查和鉴定,还需做髋关节置换术,这需要很大一笔钱,如今双亲年纪大了,生活本不十分宽裕,这对于我们这一个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事情的经过就这些,我们有两个问题想向你们求助:
1、对于这起事件,因导致我父亲重伤的人员去世,我们应找谁进行赔偿,如何办理。
2、对于我父亲以前认定的工伤,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救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yd333(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1-10-0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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