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但是是受害人,事故赔偿应该怎么算?
无证驾驶,但是是受害人,事故赔偿应该怎么算? 2011年10月2日下午5时,农民耿某(无驾驶证)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迎面开来一辆昌河小汽车,绕过小汽车后,昌河汽车突然猛点刹车(事后证实车主可能是故意为之),导致车后的一辆奥拓车由于车距太近刹车不及于是将车转向左方道路占道行驶,于是三轮摩托车与奥拓车迎面相撞,撞车导致三轮车驾驶员飞起后落地,三轮车基本报废,三轮车驾驶员左腿髌骨开放性骨折(经医院检查鉴定),奥拓车车头变形,奥拓车驾驶员韩某人身平安无事。事后韩某叫来救护车送耿某就医,耿某在医院询问医生得知医院医药费等预计高达17000元左右,还有二次手术10000元左右,并且出院后至少三个月内将无法正常劳动,二次手术后也一样。
请问本次事故将由谁来负责?
事故赔偿金应该怎么算?要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4353……(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1-10-07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