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受伤事情
打架受伤事情 你好!本人是建筑监理员,在2011年9月27日凌晨上班期间,工地一个小老板喝醉酒后故意找我生事,先开始用语言攻击我,后来用手电筒在我走路时照我的眼睛。我当时随手推开手电,他接着就连推我三下,还动手夹住我的头部摔我,当时导致我的外套开裂,等他放开时,我放下手上值班用的相机,脱下外套,反将他摔倒,然后他就动手打了我眼睛一拳。当时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过来拉住,我反身跑出去,后来他叫来工地上六七个老乡找到我,将我多处打伤,当时现场管理有很多在场。事情后施工单位带我去医院诊断,属于轻伤。但我感觉身体很多部位很痛,之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带我去另一家医院进行查看,并支付我三千元,叫我自己回家继续养伤看病。但是我认为赔偿没有达到我的损失,请问法官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827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07 18:56